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国交﹝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我校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层次和水平,现启动2017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由省教育厅主办、苏教国际具体承办,是我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高校学科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国际接轨的重点项目。该项目每年选派优秀本科生利用暑期前往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境外知名大学进行为期4-5周的学分课程学习。学生学习期满回校后,由选派学校根据境外大学提供的课程结业证书及学业成绩单,对其修读课程进行学分认定。
二、经费资助
1.部分资助项目经费采取省财政资助、学校配套、学生本人承担相结合的分担办法。省财政为项目学生提供每生1万元的资助,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境外项目学习的课程学费。
2.全额资助项目由省财政提供资助。项目学生的所有费用由入选全额资助项目的学生所在院系按照项目实际费用先行垫付。
3.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配套经费资助:
1)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2)学生在国外期间有违反当地法律或国外合作大学校纪校规行为者,或不服从带队教师管理、有严重违反团队纪律者;
3)回国后未按照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汇报者。
三、报名条件
1.我校14、15级在读本科学生;
2.政治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达到国外大学项目设定要求。
5.全额资助项目学生必须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且无出国经历。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将根据报名学生的情况择优录取。
2.符合条件的学生下载《学生预报名表》(附件5),个人简介中填写英语成绩(含CET4,CET6,雅思等)、校级以上获奖情况,学院将会对学生提供的英语成绩、获奖情况、平均成绩等材料逐一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在校期间出境交流学习资格,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经学院签字后连同平均成绩证明、英语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2419办公室)。
3.报名联系:王老师 86655720,15295202886。
4.预报名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7日。
附件2-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课程及代码.doc
附件3-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分认定办法.doc
学工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