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办公室 (港澳台办公室) 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 2019-12-09 浏览次数: 3705

1. 贯彻、执行、宣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外事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 负责制定并实施学校外事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3. 负责开展和拓展与院校、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并督促协议的实施。

4. 负责学校境外交流、科技合作、学术交流等项目的开发、组织和实施。

5. 负责全校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的编报工作。

6. 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的审批经费报销的审核因公出国人员回国后护照材料的收集上缴工作

7. 负责学校代表团出访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组团计划、落实、安排和组织工作。

8. 负责安排接待国外代表团组、友好人士的访问及参观活动等工作。

9. 负责学校长短期外籍教师和外国专家的聘请、报批、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外籍教师和专家在校工作期间的各种管理、服务工作,协同所在派出所公安局做好外籍教师安全工作。

11.负责制定学校来华留学生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会同相关学院、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等部门做好留学生的招生、入学、管理与服务工作

12.负责办理学校来华留学生入学相关手续,协同公安局出入境做好留学生的入境登记工作。

13.负责部门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

14.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和安全保密工作。

15.为我校师生出国学习、交流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和各项服务工作。

16.做好各类外事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1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