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彻、执行、宣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外事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 负责制定并实施学校外事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3. 负责开展和拓展与国(境)外院校、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并督促协议的实施。
4. 负责学校境外交流、科技合作、学术交流等项目的开发、组织和实施。
5. 负责全校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的编报工作。
6. 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的审批、经费报销的审核及因公出国人员回国后护照等材料的收集上缴工作。
7. 负责学校代表团出访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组团计划、落实、安排和组织工作。
8. 负责安排接待国外代表团组、友好人士的访问及参观活动等工作。
9. 负责学校长短期外籍教师和外国专家的聘请、报批、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外籍教师和专家在校工作期间的各种管理、服务工作,协同所在派出所和公安局做好外籍教师的安全工作。
11.负责制定学校来华留学生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会同相关学院、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等部门做好留学生的招生、入学、管理与服务工作。
12.负责办理学校来华留学生入学相关手续,协同公安局出入境做好留学生的入境登记工作。
13.负责部门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
14.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和安全保密工作。
15.为我校师生出国学习、交流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和各项服务工作。
16.做好各类外事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1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