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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港澳台办公室

1. 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港澳台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   制定学校港澳台合作交流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督促与落实。

3. 制定学校与港澳合作与交流的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安排接待港澳台代表团组、友好人士的访问及参观活动协调临时来访专家学者和友人讲学、研究及友好访问的组织与接待工作。

5.   负责我校代表团港澳台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组团计划、落实、安排和组织工作。

6.   负责办理教职工因公赴港澳台的审批、报批手续及因公出境人员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反馈报告等材料的收集上缴工作

7. 负责拓展与港澳台地区的学生交流项目,并根据相关政策,组织、协调、监督学校各学院做好学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

8.   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教师和科研人员赴港澳台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

9. 我校师生赴港澳台学习、交流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和各项服务工作,负责为赴台交流学习的师生提供政策方针的宣传和指导

10.做好各类港澳台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电话:0523-8665720 E-mail:wsb@t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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